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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-05-22 | 脸都不要了,还要什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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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振坤

三年前深圳街头卖屁股,三年后远赴京城再卖脸。昨天下午4时许,一青年男子举着牌子,脸上戴着一个卖脸字样的纸板面具,在中关村海龙大厦门前来回走动。该男子称,他想通过此举寻找一个双赢的合作项目(5月22日《新京报》)。

大千世界,无奇不有。连脸皮都可以当作商品拿来公开叫卖了,看来我们还真的进入商品极大丰富的时代了。不过,国人常讲人有脸,树有皮,这脸面可是代表着一个人的尊严,不仅神圣不可侵犯,更不要说拿来出卖或转让。莫非这卖脸者脸皮太厚?有大量剩余可以出让?

不过转念一想,假若我等看客真的拿一迭人民币扔那卖脸者手上,他会让我们扒他一块脸皮下来吗?不仅那“卖脸者”舍不得,恐怕还违反法律,更何况花钱买来这样一块厚脸皮又有什么用处呢?

很显然,正如“卖脸者”所承认的,他只不过是想通过此举来引起大家的关注,寻求一个所谓“双赢”的合作项目。为了赢取名声或者金钱,不惜以脸皮做钓饵,这勇气可佳!可是,就算哪怕是一本万利的项目,除了卖脸者的同类以外,又有谁敢跟一个连脸皮都不要的人合作呢?而且跟不要脸的人合作,又怎么可能实现双赢呢?

穷且益坚。贫穷并不可怕,可怕的是失去了志气,可怕的是穷得连尊严都可以不要。可偏偏现在有人就是以不要脸为荣,以撕掉脸皮来吸引他人的关注,以暴露屁股来博他人一乐,以出卖尊严来换取金钱。这份丑陋可气,这种麻木真可怜!而这份骨气的丧失就更让人可悲、可叹!

http://news.xinhuanet.com/newscenter/2006-05/22/content_4580837.htm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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